2005年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(机械工业部分)
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《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按照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,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介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定,2005年的中国名牌产品(机械工业部分)评价范围如下: 一、新增65类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1、数控冲压机床 2、千斤顶 3、柴油机(多缸、单缸) 4、空调压缩机 5、工业轴承(汽车、火车、矿山用滚动承载轴承,轧钢用油膜轴承) 6、制冷设备(螺杆式制冷空调机组) 7、工业流程能量回收发电设备 8、防爆电机 9、变压器(110KV及以下油浸式、干式) 10、集散控制系统 二、到期重新评价的产品目录 1、照相机(单镜头反光相机、透视取景相机) 凡在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内的生产企业,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,依据《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要求,按规定时间,到企业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