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
机械工业质量诚信企业表彰活动工作方案
有关专业协会及机械工业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振兴纲要》(2011~2020)及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科函﹝2014﹞78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,完善质量诚信体系,营造公平竞争、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。中国机械工业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品推委”)研究决定于2014年在机械工业行业开展质量诚信企业表彰活动。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、机械工业质量诚信企业表彰活动由“品推委”统一部署,表彰结果经公示后由“品推委”批准,颁发奖牌及证书,并向政府部门推介机械工业质量诚信企业的表彰结果。
2、“品推委”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。
3、专业协会负责接受本行业内企业的申报;指导企业编制质量信用报告;负责审查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真实性、客观性;负责向“品推委”推荐本行业受表彰的质量诚信企业。
二、申报及工作流程
1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及相关专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《申报书》,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提交《质量信用报告》;(12月15日前)
2、企业根据需要参加《质量信用报告》编写规则的宣贯培训活动;(9月底)
3、企业编写质量信用报告;(12月15日前)
4、专业协会审查质量信用报告,推荐诚信企业;(2015年1月底)
5、秘书处及专业协会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诚信企业表彰名单;(2015年2月)
6、公示结果报“品推委”批准;(2015年2月)
7、召开表彰大会,授予机械工业质量诚信企业奖牌和证书;(2015年3月)
8、向政府部门推介机械工业质量诚信企业的表彰结果。(总结表彰后)
三、评价及推荐
1、质量诚信企业表彰条件
(1)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符合法定资质要求;
(2)依法设立满5年以上(含5年),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、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,无质量、计量和其他违反诚信的行为记录;
(3)加强生产、流通、售后服务等环节管理,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;
(4)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能够跟踪、监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状况,能够及时解决顾客投诉,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;
(5)坚持诚信经营,无虚假广告、虚假数据和虚假宣传等;
(6)有良好的市场信誉,无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索赔、退货及其他事故;
(7)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信誉,无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索赔、退货及其他事故。
2、评价依据
(1)企业质量信用报告;
(2)企业有关资质证明(强制性产品认证、自愿性产品认证、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测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等认证认可情况等);
(3)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及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制修订情况;
(4)顾客满意度情况调查;
(5)专业协会掌握的关于产品质量承诺、售后责任、企业社会责任及质量信用记录等与质量诚信有关的情况等。
四、其它说明
1、为了保证质量诚信企业表彰活动的顺利进行,根据活动需要,每个报名企业收取报名费5000元,由中机联统一收取,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支出。收费不以营利为目的,活动结束时,适时公布相关账目,接受各方监督。报名费汇入下列账号:
单位名称: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
开 户 行: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开户帐号:0200003609024901455
用途:诚信企业表彰
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提供详细的账户信息及项目名称。
2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(1)“品推委”秘书处:
王晓颖 电话/传真:01068594905
邮箱:cmifptw@mei.net.cn
(2)专业协会联络员及联系方式:
具体见协会质量诚信企业表彰工作通知。